天和網天和經濟頻道消息:近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HKEx)的全資附屬公司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布意見征詢文件,就如何更改規則,來完成把公布股價敏感信息(PSI)設為法定義務這一流程機制向公眾咨詢意見。
《2012證券及期貨(修訂)條例》已于2012年5月4日刊憲,把上市公司公布股價敏感信息(PSI)設定為法定義務,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股價敏感信息(PSI)也叫內部信息。根據修訂條例規定,法定信息披露制度將于2013年1月1日正式開始執行。
根據新的股價敏感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必須及時公布有可能引起股價變動的敏感信息,而如果違反這一制度,則面臨相應的民事制裁。據悉,信息披露制度旨在 促進上市公司內部形成一種信息披露文化,以增強市場透明度。同時,促進香港地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制度與國際上其它金融中心接軌。
根據新的修訂條例,上市公司內部在得到那些對股價有敏感影響的數據信息后,必須盡快對那些合理實用的信息予以公布。公司內部主要負責這項工作的管理人員, 若由于自身的故意、魯莽或失職等行為,或未能采取公司體制內設定的適當的保護措施來進行防范,導致該公司違反信息披露制度,那么該管理人員也要負起相應的 責任。
但是,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股票交易所(SE)仍有法定責任來維持一個有序、信息透明、公正的證券交易市場。此外,在實施法定信息披露制度后,為了盡量減少舊的規章制度與披露制度相互重復與交叉,香港地區的上市規則也要相應地做出必要的改變。
根據新法,信息披露制度已經成為法定制度的一部分,因此,現行上市制度所要做出的主要變化就是在現行體制中撤銷持續披露義務,而由于持續披露業務在現行體制中屬于核心內容,因此,在撤銷持續披露業務后,政府還需出臺一系列的補充案來完善相關立法。
香港交易及結算有限公司的上市科主管狄勤思表示,“修改上市規則主要是為了確保現行上市規則中的持續披露業務不會與修訂案中的法定披露信息業務發生重復。而港交所也會繼續以問詢的方式監管股票交易市場。”
接受征詢意見回復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10月3日。
譯者/張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