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6年7月8日電 /美通社/ -- 浙江衛視于7月6日發布聲明,公開宣稱浙江衛視是“中國好聲音”節目名稱的合法權益人(“中國好聲音”為 Talpa 全球熱門節目“The Voice of” 在中國已播出的一至四季的名稱),Talpa 對此表示不能認同。
浙江衛視的聲明內容異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最新裁決,即責令燦星制作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的宣傳、推廣、海選、廣告招商、節目制作過程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節目名稱及相關注冊商標。同時,Talpa 注意到,浙江衛視《中國新歌聲》的官網 (voice.zjstv.com) 仍將往季《中國好聲音》用于宣傳。
Talpa 再次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裁決表示感謝。法院于7月4日駁回了燦星制作的復議申請,決定維持其6月20日做出的判決,責令燦星制作及其相關方立即停止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 字樣的節目名稱和相關注冊商標。
Talpa 將密切關注浙江衛視更名后的節目。對于浙江衛視此次更名為《中國新歌聲》的事宜,Talpa 會考慮進一步回應。
Talpa 將攜手唐德影視,持續致力制作正版授權的《中國好聲音》第五季,并逐步擴展合作領域,為廣大中國觀眾帶來更多優質的電視節目。